选聘对象要求
1.崇州市公办学校编制内初中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http://m.sdsgwy.com/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 已被崇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崇州市城区小学以公开选聘方式聘用的教师不得报考。
6.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选聘岗位
崇州市崇庆中学实验学校10人、崇州市崇庆中学附属初中3人。(学科岗位需求情况详见《崇州市2017年公开选聘崇州市崇庆中学实验学校、崇州市崇庆中学附属初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公告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7年公开选聘崇州市崇庆中学实验学校、崇州市崇庆中学附属初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等信息。
(一)公布公告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在崇州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崇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czedu.net.cn/)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7年8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中路148号教育局二楼)
3.报名材料:《崇州市2017年崇州市崇庆中学实验学校、崇州市崇庆中学附属初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现场确认,发放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公开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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