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为5人的,按计划数1:2确定,招聘计划小于5人的,按计划数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合成分数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士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报名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专业测试。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要求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专业测试公告,并公布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同时载明: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排序。
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 标准执行。
考察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决定取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被聘用的双一流大学的毕业生,服务期满6年将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
3、被聘用人员的配偶为在职在编教师的,可以安排到我区对等学校任教并享受政策规定的同级人员待遇。
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颍泉区教育局 0558-2261536
颍泉区人社局 0558-2617231
监督电话:颍泉区监察局 0558-26171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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