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核和聘用
(一)面试考核
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报名、资格初审后,以不低于开考比例为标准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报名者本人进行应试。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者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报考岗位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综合评价
面试结束后由专家组组织各学科组组长对应聘者的面试结果进行定量、定性等综合评价后实行量化打分。经专家组集体评议,并根据计分组计分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引进对象。
(三)签订协议
召开应聘教师座谈会,供需双方签订就业协议。
怒江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