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和品行。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符合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持有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证书。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fjjghq.gov.cn/)公开发布。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由本人送至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楼508室)进行现场报名(审查合格的现场缴交报名费80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⑴《2018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1寸免冠近照,诚信声明处需签字)和同版1寸免冠近照3张。
⑵教师从业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⑶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原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若确定为面试人选及考核、体检人选的,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教师从业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体检资格)。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⑷已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或已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该证明文件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才有法律效力。)(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同意并由报考者本人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最终折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和60%,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fjjgh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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