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加分项目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参加合理流动人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其合理流动资格。报名需填写《兴义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合理流动报名表》(附件二)。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涂改有关证件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合理流动资格,且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报名地点: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持下列材料:
1.应聘申请书(需乡镇中心校2018年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5年、2016年、2017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3张(张贴在报名表上)。
7.档案袋(报考者自备),由报考者在档案袋封面上写清姓名、原工作单位、报考学段及学科、报考岗位等级、联系电话、材料目录。
8.各种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报名材料经审查后,加盖原件已审章,审查人签字后一次性收取复印件,并进行密封。
(三)考核加分项目及分值
1.考核加分项目
(1)工龄加分:凡长期在仓更镇、鲁布革镇、沧江乡、洛万乡、三江口镇、雄武乡6个乡镇村级学校任教,连续任教满5年以上的加2分,超过5年的每超过2年加1分,不足2年的不予加分;加分必须出具经校长签字的中心校证明。
(2)革命烈士子女加5分。
(3)现役军人配偶加3分。
(4)年度考核优秀加分:以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表为准,优秀等次每年1分。
(5)表彰加分:受国务院表彰的加4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的加3分;受州委、州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州教育局表彰的加1分。(表彰加分指经市教育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推荐获得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学校管理员、优秀支教人员、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师德标兵、劳模荣誉称号,报名时需提供荣誉证书和表彰文件。提供表彰加分材料的时间从2015年1月起到2018年6月止。同种类型表彰中以最高一次计分)。
2.加分确认
工龄加分以校长签字的中心校证明为准,革命烈士子女以市民政部门提供证明为准,现役军人配偶以市人武部提供的证明为准,表彰加分以提供的文件为准。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市合理流动领导小组对符合量化考核加分的条件进行审核后,与考试成绩一并进行公示。
兴义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