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使招聘政策、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四公开”。http://m.sdsgwy.com/
2.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青教师〔2018〕28号文件要求,报考此次教师招聘岗位的应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规定。考生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3.每位报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伪造者,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4.此次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 “专业科目”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此次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专业科目”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7.报考此次教师需懂“康巴语”要求的岗位,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测试不合格者考生可改报我州本次招聘计划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8.“临聘教师”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临聘教师证明》,必须是2013年6月19日至今还在岗的,2013年6月19日之后聘用的临聘教师不予认可。
9.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及相关材料,落款时间必须是2018年8月6日之前,之后开具的相关证明不予认可并取消其招聘资格。
1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初、高中教师岗位91个(其中:面向全国招聘岗位11个、面向全省招聘岗位66个、面向全州招聘岗位14个)。具体招聘岗位见《2018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初、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和应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全州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和应由本州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2年8月6日后出生的)。临聘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8月6日后出生的)。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招聘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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