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权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试行)》(确政文〔2017〕93号)有关规定,对参加报考的一本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和其他本科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参加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总体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笔试、面试各占5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免于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内容与时间
按报考学校分两个层次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即:中学层次、小学层次(含小学、县直幼儿园及乡镇幼儿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4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15日向确山县人社局事业股提交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退伍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18年8月1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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