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学校按照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和录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4《宿州学院人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由人事处和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员考核前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应聘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暂不进行考核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博士参与应聘的岗位可适当放宽。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到学校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3)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4)就业协议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不作要求);(5)个人简历;(6)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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