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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单位: |
应聘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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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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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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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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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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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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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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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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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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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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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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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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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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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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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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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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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掌握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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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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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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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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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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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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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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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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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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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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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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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及配偶父母为必填项) |
姓 名 |
关 系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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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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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声明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并愿承担因为以上资料的虚假而带来的相关责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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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确认意见 |
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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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中信息须与招聘系统中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初审不予
通过。
2.“应聘单位”请填写单位全称。
3.“应聘部门”请填写具体部门名称。
4.“应聘岗位”请填写具体岗位名称。
5.“考生身份”指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留学人员。
6.“考生生源” 指应届毕业生考生入学前的户口关系,进入
高等院校前具有北京户口、从北京考入高校的填写“北京生源”。
社会在职人员不填写。
7. “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考生现户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
考生填写入学前的生源户籍所在地。
8.“学历”请填写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9.“学位”请填写已取得的最高学位。
10.“工作单位及部门”、“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
限”栏为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填写,没有工作经历的请填写“无”。
11.“联系电话”请填写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电话,包括固
定电话、手机。
12.“学习经历”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排列顺序为时间段、院
系、专业。
13.“工作(实习)经历”请按工作单位、部门、职务顺序
填写。应届毕业生实习经历在“职务”中注明实习。
14.“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应填写父母、配偶、配
偶父母及子女的情况,以及其他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
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等情况。
15.“备注”请填写需要特殊说明的事项,例如工作经历(经
验)、参加外语考试等级情况、运动员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资
质)证书名称及取得的时间等。
16.“资格确认意见”由招聘单位填写,考生无需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