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考生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17日16时,(由于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将自动停止报名,请符合条件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7时,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20日。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时间为3月4日至9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笔试时间及科目
(一)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3月9日。
(二)笔试科目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有关具体规定及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
请考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有关报名工作,切勿违规委托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代办报考手续,以免上当受骗,影响报考。报考时如有问题可拨打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769-28330813,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政府机关二号大院2号办公楼。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科目代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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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 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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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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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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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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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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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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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
201A |
|
|
3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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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202A |
|
|
(三) |
初中 |
|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3 |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4 |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5 |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6 |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7 |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8 |
|
|
11 |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0 |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1 |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2 |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3 |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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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5 |
|
|
18 |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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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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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高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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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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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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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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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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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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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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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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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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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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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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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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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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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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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8 |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 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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