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2019年7月中旬)。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有效证书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须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选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有效证书证件相关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面试人选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书证件相关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选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现场备课、试讲等方式开展。
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相关报考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县教育局公布。
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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