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结合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思政专业教师和10名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详见附件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http://m.sdsgwy.com/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招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17点30分止;
2. 博士岗位常年招聘。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需将报名资料一并粘贴在1个WORD文档里,文档以 “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接收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为:dgzygkzp@dgpt.edu.cn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应聘岗位,未按公告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填写,表上需插入彩色一寸电子照片,表上每一栏信息须填写完整)各一份;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和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
3.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
4. 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核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3.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未毕业的,报名时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校对报名者进行初审,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复审人员名单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届时收到通知后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核。
2.复审
复审时间:报考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核资格;
(3)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工作证明原件(报名阶段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
(4)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
考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留意学院网站公告
(二)考试地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三)考试方式:
1.教师岗位的考试采用试讲和面试的方式,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2.辅导员岗位的考试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达不到岗位数的1:3,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四) 考试成绩:
1.教学岗位考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考生总成绩、其它要求及条件完全相同,以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2.辅导员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如考生总成绩、其它要求及条件完全相同,以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五)成绩公布:教学岗位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辅导员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期间请保持联系通畅,如因个人原因未接到我校人事处通知电话或短信,或未留意邮箱邮件、网站公布信息,而错过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j.dg.gov.cn/ http://m.sdsgwy.com/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谭老师0769-23306735、陈老师2330609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846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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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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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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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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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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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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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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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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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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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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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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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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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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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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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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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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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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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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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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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视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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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视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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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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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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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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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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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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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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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成 员及 主要 社会 关系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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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何特 长及 突出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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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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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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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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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电子版填写;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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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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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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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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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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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期
免 冠
彩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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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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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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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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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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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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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确认 |
干部( )留学生(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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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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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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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种及 熟练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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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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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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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研究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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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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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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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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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 |
学 历 |
学 位 |
学 习 时 间 |
毕 业 院 校 |
专 业 |
全日或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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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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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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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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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机构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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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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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及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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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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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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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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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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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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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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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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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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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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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随迁或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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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姓名、性别、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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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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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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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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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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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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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格需电子版填写,每一栏须填写完整,没有填“无”。籍贯栏填写到地级市,例如“广东东莞”,家庭成员栏已婚者填配偶信息,未婚者填父母信息。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23808 联系电话:0769-23306735 0769-23306093 E-mail :dgzygkzp@dg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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