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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