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占总分的20%,学科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讲课,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进入各学校选调岗位名额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自行组织。
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蒙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蒙自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