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2019年招聘23名中小学教师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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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第一中学6人:语文1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心理2人。

职教中心2人:语文1人,政治1人。

第二中学4人:政治1人、物理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初中教师4人:第三中学语文1人、第四中政治1人、实验中学政治1人、历史1人。

小学教师7人:第一小学语文1人、第五小学语文1人、第七小学语文1人、第四小学音乐1人、第七小学音乐1人、第一小学信息技术1人、第五小学信息技术1人。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2019届师范类二表(第一中学师范类一表)本科(不包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在试用期结束之前提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健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桦南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④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4至6月26日

地点:桦南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4-6222282

报考高中教师的考生按学校报名。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考生按所学专业报名,录取后由桦南县教育局调剂分配。

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学历证书(2019届毕业生出示大学学业成绩表、盖好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出示预毕业证明,注明是否师范类)。

4、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或高考成绩单。

6、三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通知报考人。

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项目共两项,分别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专家组评委由7人组成。

A、教学能力测试(50分)

以试讲形式对应聘者进行教学能力测试。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学科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讲课顺序按学科抽签排序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20分钟。

确定应聘者考试顺序。抽取考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试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教学能力测试。测试(试讲)时间为10-15分钟,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表》测试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应聘者考试结束后,专家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得出该应聘者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面试组长确认生效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分数,最后由应聘者、专家评委成员、监督员在应聘者《教学能力测试汇总表》中签字。

B、专业素质测试(5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基本专业素质测试。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无误生效后当场公布分数,由应聘者、专家评委成员、监督员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格线不予录用。

3、核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包括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教学能力测试得分排名、学历高低(学历相同时按高考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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