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聘请异地评委,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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