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并乐于从事幼教事业,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2014年与新北区教育局(原社会事业局)签订了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3.达到毕业要求,取得5年制专科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中国常州高新区网(http://www.czxd.gov.cn/),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pub.xbedu.net),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7月10日9:00-11:00,13:30-16: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新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新北区区政府512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教师资格证、与新北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
4.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考试办法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60分,其中弹唱、绘画、舞蹈各20分。
(1)弹唱:自弹自唱,演奏时间2—3分钟(乐器限于钢琴,现场抽签曲目,准备5分钟)。
(2)绘画:为指定的故事配教学插图。画种不限,选手自备绘画器具,不带参考资料,现场提供4k素描纸。(30分钟完成)。
(3)舞蹈:自选舞蹈展示,时间为3分钟(伴奏带自备)。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根据提供课题自行设计教学活动,进行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以内。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40分。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合格线为60分。
4.考试的时间定为7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新北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5.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将在中国常州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抽签决定顺序)进行一次性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选岗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须在农村公办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或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371,0519-85177992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19-85181907
常州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