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考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讲课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讲课时间拟定8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具体面试细则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和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格的高校或考试中心确定讲课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各岗位面试指定课本确定后,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6、面试打分。面试评委7名组成,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综合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7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8、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9、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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