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
高要区初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校内竞聘尚未聘用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教职工。
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0—11日
报名程序
(一)2019年8月10—11日提交跨校竞聘申请表。跨校竞聘教职工向现任教的镇(街道)骨干中学(原教办)提交跨校竞聘申请表(区直属学校教职工直接交所任教学校)。不按时提交申请表者视为放弃跨校竞聘。
(二)2019年8月12日转交跨校竞聘申请表。竞聘本镇(街道)学校内岗位的,由镇(街道)骨干中学将竞聘申请表转交到各学校;竞聘外镇(街道)学校和区直属学校岗位的,由镇(街道)骨干中学将竞聘申请表转交到区教育局,然后由区教育局转交至相关学校。
报名提交资料
(一)《高要区教职工“区管校聘”跨校竞聘申请表》(附件2)。表中的“跨校竞聘学校”栏只限填写一所竞聘学校,“跨校竞聘岗位名称”栏可以填写多个岗位,填写的第一个岗位为主要竞聘岗位;
(二)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区管校聘”竞聘上岗评分统计表》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佐证岗位任职条件的相关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如: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业论文获奖或发表等,以及曾任教学校出具证明的担任班主任年限、担任备课组长、循环教学工作经历等)。
竞聘办法
(一)跨校竞聘学校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二)跨校竞聘学校通知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应聘对象到该校参加竞聘。
(三)应聘对象按跨校竞聘学校通知的具体时间到该校参加竞岗演讲答辩。应聘对象必须遵守跨校竞聘学校的有关规定。
(四)2019年8月14至15日进行跨校竞聘。应聘对象竞岗演讲答辩完后签名确认成绩。
(五)由各聘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应聘对象的现场竞岗演讲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的方式计算平均分作为应聘对象竞岗演讲答辩的成绩,并结合应聘对象提交原学校盖章的《“区管校聘”竞聘上岗评分统计表》评分情况,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学校聘用后,如因工作需要,受聘人员应接受学校对工作岗位或工作量的调整。
(六)2019年8月16日聘用学校在学校内公示竞聘结果,并电话通知入围应聘对象。
| 附件2: | ||||||||
| 高要区教师“区管校聘”跨校竞聘申请表 | ||||||||
| 现工作单位: | 手机号码: |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 时间 | |||||
| 籍 贯 | 身 份 | 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
| 毕业学校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学 位 | |||||
| 教师资格类别和学科 | 现聘岗位类别 | 现聘职称和取得时间 | ||||||
|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2015-2016学年 | 2016-2017学年 | 2017-2018学年 | |||||
| 跨校竞聘学校 | 跨校竞聘岗位名称 | 是否服从组织调剂 | ||||||
| 工作简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及任教学科 | ||||||
| 诚信承诺 |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岗位竞聘工作,端正态度,遵守纪律,同意在竞聘工作结束后,按照竞聘结果在相应岗位工作,自愿接受该岗位薪酬待遇,学校聘用后,如因工作需要,愿意接受学校对工作岗位或工作量的调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
| 签名: 年 月 日 | ||||||||
| 竟聘结果 | 最终聘用学校 | 最终聘用岗位名称 | ||||||
| 聘用学校意见 | ||||||||
| 校长签字: | ||||||||
| (公章) | ||||||||
| 年 月 日 | ||||||||
| 备注:1.本表作为参加跨校竞聘资格证明,请如实填写,竞聘前提交。 | ||||||||
| 2.“跨校竞聘学校”栏只限填写一所竞聘学校。 | ||||||||
| 3.“跨校竞聘岗位名称”栏可以填写多个岗位,填写的第一个岗位为主要竞聘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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