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
1、中小学教师:全国范围内(不含李沧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职优秀中小学教师;
2、幼儿教师:全国范围内(不含李沧区)财政补贴事业编制在编在职优秀幼儿教师。
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5.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具有初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并具有符合岗位的条件和要求且现任教学科目与报考岗位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9.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人员,不得报考。
选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8月20日—8月2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李沧区政府3号楼236房间(地址: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
(二)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交材料:
⑴《2019年青岛市李沧区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2019年青岛市李沧区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
⑵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⑹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⑺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⑻获得的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⑼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选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2.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市李沧区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选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李沧区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共20分钟(模拟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青岛市李沧区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公布。
青岛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