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竞聘对象和条件
(一)学科和人数
(二)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且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音乐教研员需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从事中学或小学教学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不限。
(4)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仓山区属学校本学科五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验,且以下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①获得区级及以上级别认定的骨干教师;
②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的教师教学比武、技能大赛评选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
③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组织的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课例案例、制作课件评选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
④指导学生在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
(5)岗位条件要求和材料量化中有效学历、任教年限、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均截至2019年6月30日。
(6)应聘人员按照组织程序规范要求需经过所在学校及学区同意。
报名办法
1.填报志愿
(1)应聘人员应按相应的职称任职资格、教师资格和任教学科与所报志愿相一致的原则进行填报志愿。
(2)报名办法(请考生严格执行本办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定为2019年8月17日—18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逾期无效。
3.报名地点
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4楼办公室(具体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19号)
4.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见附件)一份、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包括第一学历及最后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打印件)、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须加盖单位及法人代表确认印章)或聘用合同(含合同变更书、合同续签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以上有关原件以便核查。
考试聘用办法
(一)组织考察
仓山区教育局、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考察小组,于2019年8月19日—20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教师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面试资格依据之一。2019年8月21日确认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二)考试
1.面试考核内容
包括编写说课稿、说课、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
2.面试时间、地点
仓山区教育局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42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须达49分以上)。
(三)材料量化
1.名优骨干材料
已认定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现聘有效期内,省级7分,市级6分,区级5分,以获得的最高级别进行单项统计,此项最高分值为7分。
2.教学工作材料
2014年9月以来在教研、科研、培训活动中开设本学科教学示范课或讲座,省级3分/次,市级2.5分/次,区级2分/次,活动组织单位需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举办的本学科教育教学培训班上授课(非培训班学员),可相应视同省、市、县级教学示范课或讲座。同一课题以最高级别进行统计,累计最高分值10分。
3.教科研工作材料
(1)课题研究
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前三名)参与2014年9月以来立项的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完成省级课题得5分,未结题得3.5分;完成市级课题得4分,未结题得2.5分;完成区级课题得3分,未结题得1.5分。课题立项单位需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课题研究的高等院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必须为主课题,不含各类子课题。课题需是任教学科相关课题或德育、教育管理类课题。
(2)学科论文
2014年9月以来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并收入教育教学论文汇编,省级汇编2分/篇,市级汇编1.5分/篇,区级汇编1分/篇。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并公开发表,核心期刊4分/篇,CN期刊 2分/篇,需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页、电子期刊下载页。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教科研工作材料累计最高分值10分。
4.教研工作材料
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兼职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领衔名师,现聘有效期内,省级得3分,市级得2.5分,区级得2分;学科研训中心组成员、学科中心组成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现聘有效期内,省级得3分,市级得2分,区级得1分,以单项最高进行统计,此项最高分值为3分。
以上材料均是2014年9月以来获得的材料,各项材料提交参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材料量化成绩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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