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考生任选两项。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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