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
(一)小学公开招考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实行分科目命题考试。
(二)初中公开招考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化学等5个学科,实行分科目命题考试。
(三)招聘学科原则上由设岗学校根据招聘计划设置。
选调范围
小学教师面向乡镇中心学校在职在编在岗小学任课教师选调,初中教师面向在职在编在岗的乡镇初中任课教师选调。
在小学任教又兼任学前教育课程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报考小学岗位;具备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但担任学前教育课程教师,只要符合条件,可报考小学岗位;既上初中又上小学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择报考初中或小学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选择报考初中岗位;学校管理和教辅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报考对应学段相关岗位。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能胜任教学工作。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 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证为准);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对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6. 教龄不少于3年(2016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7.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当年度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级中学)同年级同科均分。中学任教所有学科教学成绩均高于同等班级均分可视为教学成绩合格(普通班和重点班分开计算)。同时担任同年级同等班级同科多班教学任务的,该学科教学总分和总学生数合并为一个班级一个学科计算教学成绩均分。担任同年级所有班级同科教学任务教学成绩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定是否合格。具备报考条件的教辅人员、学校管理干部、学前教育参考教职工,教学成绩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定是否合格。2019年任教学科统测尚未进行评卷阅卷工作的,以2018年春季学期成绩核算学科均分。
(二)禁止条件
1.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 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者。
3.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有旷工(旷课)或事假累计达20天、病假累计达60天者。
4. 截止2019年8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已退回原单位的除外)。
5. 城区学校教师和乌峰中心学校辖区教师。
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择优录用。凡属于选调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教育体育局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同时在县教育体育局宣传橱窗张贴。
(二)组织报名
1.本人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许他人代报,按中高考报名程序组织报名。
2.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8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县第二幼儿园。
4.报名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合格证明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教学成绩证明(内容包含任教学段、教学年级、班级、参考学生人数、及格人数、及格率、统测总分、个人均分、单位同年级同科均分等)、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出勤证明、一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其中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普通话等级合格证、身份证、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证明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报考者只能报考2019年本人任教学科岗位。只能按规定选报小学或初中某一学科岗位,多报错报者无效。
6.2019年8月26日下午在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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