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中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学历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专业一致,小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学历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9月17日-9月2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人民路与劳动路十字向西路北首比街)
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合同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等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由教育部直属的留学服务中心为留学回国人员发放学历的认证书,以确保留学生在国外取得学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留学回国人员升学、就业和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红旗区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在缴费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将及时通知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考生于2019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教育理论知识(6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区学校,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试讲;二是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美术、音乐、体育岗位)。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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