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68名急需紧缺人才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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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范围

(一)第一阶段引进范围

1.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2.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3.2020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第二阶段引进范围

1.2017年以来毕业未就业和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2.2017年以来毕业未就业和2020年应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http://m.sdsgwy.com/

引进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

2019年12月16-17日,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

2019年12月19-20日,西南大学(重庆市)

2019年12月20-21日,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

第二阶段

2019年12月23-27日,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市)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按期取得相应的研究生、本科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2020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引进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也可委托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先将《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证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工作邮箱(153985056@qq.com),按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2019年12月16上午9:00-10:30

西南大学: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北碚校区)

2019年12月19上午9:30-11:00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12月20上午11:00-12:30

第二阶段

西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3日9:00-18:00(中午不休息)

详情可关注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认真查阅《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列的专业和岗位代码,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重复交叉报名者,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

报名时,2020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张,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张,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考核小组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学业课程成绩进行审查并登记报名信息。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与应聘岗位对应专业课成绩出现补考或其他课程成绩出现两次及以上补考的,不论补考成绩是否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成绩核查不计入考核成绩排序。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现场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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