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证件信息需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或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各类学科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两部分。共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进行。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资格复审。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为滦平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每人考前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说课分学科进行,各招聘岗位的说课内容为滦平一中高二现行教材。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7.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异地选调面试考官,并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面试工作。
(七)政审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录取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具有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②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经划出的区域),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为滦平县情况的,按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次序录取;③具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的;④面试成绩高者;⑤面试成绩仍相同者,烈士子女或配偶;⑥学历、学位较高者(先学历比较,如学历相同,进行学位比较;仍相同,师范院校优选录取);⑦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教学经历长短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进行确定;教学工作经历相同的,按高中(中专)、初中、小学教学经历长短次序优先录取)。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http://m.sdsgwy.com/
本公告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8581227、858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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