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资格复核人选。
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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