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接收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统招统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不含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品学兼优;
3. 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 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5. 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 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京外生源必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7.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以往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 其他不适合到我部部属单位工作的情况。
接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17:00截止。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财政部在京部属单位2020年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相应接收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标题名为“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笔试。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接收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