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92名人员

发布时间: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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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其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计划45名,其它计划4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附件1、附件2)。

(1)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专业要求。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专业学位硕士代码表》(附件8)。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集体审核研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选报《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所列岗位。

(5)其他条件。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7.到2020年8月31日止,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到2020年8月31日止,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凡资格审查截止时(2020年7月19日17:30),无法按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的郴州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

11.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工不得报考除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岗位外的其它岗位;

12.2019年郴州市第一中学高校现场招聘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2019年郴州市第六中学高校现场招聘第二批体检合格人员、2020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招聘引进优秀教师体检合格人员;

1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6日18:00。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先下载《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后贴上照片,待资格审查时提供给招聘单位;

(2)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附件10)进入网上报名平台,根据本人在《报名表》上录入的内容在报名平台填报、提交报名信息(所有信息须与《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一致)、上传近期1寸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尺寸:2.5cm*3.5cm或413*295像素),完成网上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附件11)可查询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1、附件2、参考专业目录等内容,在《报名表》和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读大学时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市教育局办公楼。(具体地点在市教育局办公楼1楼公布)

3.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1)在报名网站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2020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同底);

(2)本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附件4)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护照)、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报考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普通高校2020届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的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进行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补审;凡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报考人员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补审的时间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前。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

(4)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2020届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的报考人员提供);

(5)凡公告发布之日为试用期已满且最低服务年限已满的郴州市(含县市区)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郴州市教育部门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

4.改报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于7月20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人员可于7月21日上午9:00-12:00在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7月22日将结合改报岗位情况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须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郴州市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4)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市教育局办公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与本岗位《专业知识》(占80%)(合成一套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9:00- 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考场将按笔试科目实行随机分配,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8月上旬在发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共3类:①试教和说课;②现场教学和五项技能展示;③结构化面谈(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各岗位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附件2。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公布。在发布本公告的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1)面试采取试教和说课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面试采取现场教学和五项技能展示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4)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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