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失火烧掉三分之二,相关部门出台“停电后商户不许使用烛火”的规定,有人产生质疑,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2014年4月,云南丽江市古城区发生火灾,火灾共导致10间商铺损毁,没有人员伤亡。这次火灾又一次给于人民警醒,当地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停电后商户不许使用烛火”,此目的是为了防止火灾的再次发生,但是这样一刀切的政策,不能够从根本上防止火灾的发生。
究其古城火灾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根本原因是一些古城和古建筑“重开发轻保护”,具体来说就是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调双重原因所导致的后果。先天不足是指历史的原因,包括:(1)古城的建筑材料大部分为木头,木质建筑美观,体现民族特色,但其容易着火;(2)古城的街道狭窄,现代消防工具无法使用;(3)设计者更多是考虑其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缺乏消防意识。
后天失调的原因在于,(1)开发过程中的改建、扩建、增建打破了原来的格局,古城传统的消防、环保等相关的措施和理念没有得到延续和继承;(2)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地区将会举行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会增加火灾诱因和风险。古城的消防安全一直受到重视,但还是相继发生火灾,说明古城在开发和保护的过程中很多问题值得反思,要多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首先,古城的消防安全不能仅仅停留在理念和口号上,要有切实相关的措施,包括管理、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第二,在古城的开发和发展的过程中要科学地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一次事故可能会把上百年上千年的心血付之一炬。必须将古城、古镇和古村落作为重中之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第三,对于消防安全检查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建立起古城保护的综合安全监管模式。保护古城镇遗存,对古城中濒危的和存在安全风险的文物建筑维护和消防项目,要尽快编制方案,尽快安排。以电器火灾防控、野外文物安全、博物馆安防监管为重点,组织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形成‘管人、管设备、管系统’的综合安全监管模式。
通过以上措施,多措并举,古城和文物的保护不会应火灾而损毁,人们有可以在闲暇之余观赏历史人文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