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户籍及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应聘人员具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②应聘人员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具有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③应聘人员的父、母、配偶有一方在东昌府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④应聘人员或父、母、配偶有一方在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就业,并于7月21日前在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东昌府区行政辖区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7月22日 9:00—7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5日12:00
报名网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具体要求见应聘须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5日12:00
招聘部门委托第三方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让应聘人员及时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5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东昌府区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7月30日8:00—2020年7月3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所需提供材料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东昌府区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握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0年7月31日 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资格审查时未及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应聘条件的面试人选按报名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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