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部属师范大学(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
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五)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按对应的专业报名(研究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数、招聘对象及学科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

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报考人员按照所学专业侧重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在读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招聘指标总数60人,具体招聘指标数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点击首页“事业招考”栏目,再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查询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和报考岗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10月21日9时—10月23日17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0月27日9时—10月29日11时
区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时—10月3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点击进入“2021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一批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
4.指标审核
初审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若某A类岗位出现招聘指标核减的情况,则核减的招聘指标调整至同学科其他学段的A类岗位招聘指标中,若同学科无其他学段的A类岗位或不符合增加招聘指标条件时,则调整至同学科B类岗位招聘指标中;若招聘指标取消,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具体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本人。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将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yz.gov.cn/col/col1229107871/index.html)“人事招考”中“事业招考”栏和鄞州教育网(https://www.nbyzedu.cn/)“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时间:2020年11月5日9时—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已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笔试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初定于2020年11月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A岗位,综合写作(教育领域相关题材),闭卷,百分制。
B岗位,综合知识(包括公共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闭卷,百分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鄞州教育网查询,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考生健康申报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按生源地(高考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报名的考生提供高考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在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试讲对象(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如遇进入试讲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入围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宁波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