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师范类专业;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具备《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7.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的可以 “先上岗后考证”,但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做出解聘处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中教师13名、中职教师6名、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50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资历量化+考察”的方式进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拟于2020年11月6日在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发布,同时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及其他新闻媒体同期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11月9日8:30至2020年11月13日18:0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含工作和学习履历,学习履历从高中开始),属已婚人士则须附配偶、子女等家庭基本情况;
(2)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报名表》;
(3)个人学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自荐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网上查询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征信记录、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
(6)报名时上交个人材料真实性信用承诺书;
(7)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应聘人员不能前往现场报名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电子邮箱hsprs@126.com(以“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命名)。网络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因网络等客观原因没有接收到报名信息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需本人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根据任职资格及要求,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30《教育综合基础理论知识》。
(2)具体考试地点笔试前一周内通过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告知考生。应聘者须在考试前一天到红寺堡区教育局携带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等不作为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3.对中小学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通过资格审核。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即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红寺堡区教育局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面试
面试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形式为“讲课+提问”(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提问+实操”形式),面试开考比例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历量化
资历量化具体主要对考生学历层次、学习或工作期间的表现、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量化,具体细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资历量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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