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教育50名、卫生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简章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和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在国内高校就读的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且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或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如在“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材料,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材料,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先上岗、后考证”的有关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教育事业单位。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大渡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号)。逾期不再补报。
2.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将于12月8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4),由工作人员审查了解报考人员的各类情况。凡是符合简章和岗位所规定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属重庆市大渡口区籍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招聘,统一报考“大渡口区籍公费师范生岗位”。2021年毕业回大渡口区安置工作时,不再另行组织考试考核。m.sdsgwy.com
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低于2:1的,有关情况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名额数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报考人员弃考,面试比例最低可调整为2∶1;面试比例低于2:1的岗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重庆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