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2021年招聘22名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

发布时间: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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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计划

本次招用磐安县乡镇民政专员22名。

招用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热爱民政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社会工作经验。

(三)遵纪守法,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史,无开除公职、党纪政纪处分史。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22-40周岁,具有磐安县户籍。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招用资格审查办法,或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工作于1月20日—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在县民政局1楼(县城海螺街33 号)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79-84662398。

2. 报名人员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招用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核减相应招用岗位数量,其中民政专员3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招用计划1.5倍即可开考,不足1.5倍的核减岗位数量调整到民政专员5职位。

笔试程序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民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时事政治、社区知识和社区党建、社区实务、民政工作、写作等,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0%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程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其中民政专员3职位按1:1.5)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在该招用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联合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递补。

考察程序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执行。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开展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或在公示前放弃招用资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须重新进行体检程序)。

招用手续办理

1. 考察程序结束后,拟招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招用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

2. 拟招用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数不足的,均不再递补。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3. 乡镇民政专员性质为编外人员。招用对象实行劳动合同制,分配到乡镇街道,实行双重管理。首次签订合同统一至2022年12月31日止,招用对象在首次合同期内未能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合同到期满后予以解聘,并不再续签。

4.乡镇民政专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磐委办发〔2019〕40号)文件规定执行。

5. 如招用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单位不承担退休后续缴费用,由本人自行解决。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至2021年1月20日。

(二)本次招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2398。为保证招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84669671(县派驻第二纪检组)。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和招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负责解释。m.sdsgwy.com

磐安县2021年招聘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岗位表

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报名表

报名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户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手机

 

毕业院校

 

是否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学历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主要简历(高中起)

年月至年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

     
     
     
     
     

诚信承诺

我已仔细阅读《2021年磐安县乡镇专职民政服务人员招用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件、资料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并保证录用期间联系畅通。

二、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照片、假证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名:                      20             

资格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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