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2021年招录基层公务员15人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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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市、区)委组织部、度假区政工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担任且任职3年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放宽报考任职年限为2年以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乡镇(街道)优秀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度假区政工部审核,可参加所在县(市、区)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相应职位的公务员招考。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将年龄放宽到1975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二)推荐程序


1.3月17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结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推荐。


2.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完成对拟推荐人选的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安排拟推荐人选填写《2021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照县(市、区)委组织部、度假区政工部要求统一审核后,于3月2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委组织部、度假区政工部。


3.3月24日前,县(市、区)委组织部、度假区政工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将推荐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招考程序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各县(市、区)的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21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进一步咨询了解的,推荐人选可直接与县(市、区)委组织部、度假区政工部联系。


2.网上报名。经组织推荐、审定后,推荐人选可在2021年3月25日9:00至3月26日16:00期间登陆灯塔—聊城组工网(www.lczgw.gov.cn/),通过“通知公告”中的相关链接,提交报名申请,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一个相应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推荐人选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3月25日9:00至3月27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m.sdsgwy.com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审核成功后,要及时打印《2021年聊城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录基层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所在县(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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