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12066
祁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72178
海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31577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m.sdsgwy.com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43779
海北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