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27日-28日,具体地点待现场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项目顺序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包括试讲(20分钟)、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部门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相应递减测试比例,最低为2:1,达不到2:1测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应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者,取消测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学校研究决定。
在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面试比例为3:1,综合面试比例凡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应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组织综合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的,取消本次综合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在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导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三)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教学岗位)=试讲成绩×60%+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非教学岗位)=试讲成绩×40%+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拟于面试后及时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初定于6月29日,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或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缺额可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xyyc.net/)以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hr.sxyyc.net/zp.html#/)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
1.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宏景软件;电话:023-86155408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黄老师;
电话:023-58556816
岗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sxyyc.net/index.html
人才招聘网:http://hr.sxyyc.net/zp.html#/ http://m.sdsgwy.com/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附件2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
2.本人身份证
3.登陆(人才招聘网:http://hr.sxyyc.net/zp.html#/)的“个人中心”,进入“我的简历”,在 “简历附件”中下载本人简历或双面打印填好内容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本人签字;
4.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证明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查询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学历查询证明。研究生(应届或非应届)均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查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6.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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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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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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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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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也可用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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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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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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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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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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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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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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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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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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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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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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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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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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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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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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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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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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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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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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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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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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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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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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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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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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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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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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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获得时间 |
级别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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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经 历(从高中阶段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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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制及 学习形式 |
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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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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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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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情况(何时何地,课题、论文、课程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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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奖 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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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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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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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及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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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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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本人对以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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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内不可有空白,没有的填“无”。本表双面打印,不可修改本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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