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工作人员45名,其中,公开招聘38名专任教师,6名专职辅导员,1名专职研究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公示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明确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约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http://m.sdsgwy.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在2021年5月28日9时至2021年12月31日17时期间,下载填写《四川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自己的个人简历、20页以内的自我介绍PPT(PPT材料内容需包括应聘者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及教学、科研、创作成果情况),以“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位+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岗位)”命名文件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应聘单位投寄,投寄邮箱(见附件1)联系方式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 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收到应聘人员应聘材料的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条件并达到单位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向学校进行推荐,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经用人单位推荐至学校的应聘人员 ,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其参加考核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考核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1年度博士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1.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说课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2.辅导员岗位:采取案例分析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二)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1.教学科研岗位:通过现场答辩形式对应聘博士创作、科研成果进行审核、评议和评分。测试时间约为15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2.辅导员岗位:采取综合答辩方式面试,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约为15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理论类专业岗位(含辅导员和科研岗位)考核总成绩需达到85分及以上,实践类专业(含绘画、艺术设计和戏剧影视类专业)考核总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对于未达到最低控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和体检资格。对于达到最低控制分的应聘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川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