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选聘的高端人才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本公告引进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以报名提交材料时间为准。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历证、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相关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留学归国博士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对有高级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硕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富顺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岗位安排
引进人员作为富顺县高端人才储备中心储备的人才,按规定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派驻到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引进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6月24日截止至下午5:00,以收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愿及岗位专业要求,将引进储备高端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整理为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fsrcgzs@163.com,联系人:马云一,联系电话:0813—7205058。
(二)资格审查。收到报名表后,富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岗位需求、应聘者就业意愿和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对符合本次岗位需求的应聘者,由富顺县委组织部通知本人进行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由富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组织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进行面试考核(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通知为准)。其中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签订协议。经面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意向性协议。
(五)体检。面试后根据招考岗位拟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富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出具政审材料,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七)公示。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引进储备的高端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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