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招聘25名人员(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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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学校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条件要求上,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7月2日17时期间,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3-5)和《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6),将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表和其它资格初审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以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压缩以“报考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发至人事处邮箱sxxyzjk@163.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于7月9日9时-17时期间在百安校区科技楼706室提供2张一寸免冠近照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如需代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因逾期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是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适岗性测试、试讲、案例答辩等)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以2020年6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rsc/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公共科目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开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前一天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

若资格复审有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此环节视具体情况由学校研究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考核时间另行安排。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专业技能测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面试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具体时间、地点等通过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笔试缺考和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案例答辩等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案例答辩为1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比例为3:1,若达不到3:1的相应递减,最低为2:1。凡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面试比例不低于2:1,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测试成绩及综合面试相关事宜。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比例为2:1,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综合面试。

面试比例凡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7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面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

面试各科成绩均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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