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30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岗位一览表》。
招聘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二)本科学历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首页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8月2日8:00至8月6日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考生告知书》(见附件4)及《择业期内毕业生个人承诺书》(见附件5),确认无误后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nydzyzp@163.com。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3.资格复审。拟定于2021年9月(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登记表、告知书、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组织,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70%。笔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入面试人员。每位面试者面试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须达60分,否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硕士研究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确定体检人员:
对相同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按照体检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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