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兴隆台区卫生系统2021年招聘15名事业编制人员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
 1、请长按红色复制公务员考试信息网公众号 ,也可以点击右侧的按钮
 2、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官方公众号。
 3、回复大礼包,获得30G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视频、真题、题库、教材等)资料!

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5名,具体为: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名)和兴隆台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副高卫生职称及以上的报考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地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0日(周一)至9月2日(周四),8:30至11:00,13:30至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需登录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或彩色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发送到270037751@qq.com邮箱中。

报名时,本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个人签名处要求手写。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2021年7月前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4.个人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清楚姓名)。

外省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并与报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报考信息。待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审核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提供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后不予返还。

(三)报名地点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

(四)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另行发布公告,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相关考生。

(五)发放准考证

2021年9月3日(周五)上午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考试安排及要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2.笔试的时间:2021年9月4日(周六)9:30—11:30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1] [2] 下一页

浏览过本文的人,还浏览过:
人事考试网盘锦人事考试网
 ★ 关注官方公众号,领100元 ★ 
方法一:将二维码保存到相册,微信打开扫一扫,从相册打开二维码即可领取。
二维码
方法二:在微信搜索“公务员考试信息网公众号”,关注即可领取。

 ★ 在线题库 ★ 
公务员考试题库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 幼教招聘题库 小学教师招聘题库 中学教师招聘题库 银行招聘题库 医疗卫生招聘题库 更多题库
 ★ 相关文章 ★ 
 ★ 各地人事考试网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华东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中南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东北 辽宁 吉林 内蒙 黑龙江
西北 陕西 甘肃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更多考试 ★ 
公务员    事业单位    教师    银行    高校
政府    三支一扶    招警    政法    村官
试题    最新发布    导航
访问电脑版      访问手机版      返回首页
Top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   关于本站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