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热爱教育事业,自觉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要求;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m.sdsgwy.com)
年龄要求:(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2)省内在职公办教师年龄须为35周岁(1979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其中具有省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年龄可延至40周岁(1975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
报考者需具有教师资格证;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招聘方式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省内在职公办教师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步骤
发布招聘信息
东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告。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16:00(周六、日休息)。
报名地点:东洲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东洲区搭连街8号)。
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由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与所报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条件。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2015年东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一份,并粘贴好照片;
(2)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仔细核对岗位代码,并注意查看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日上午9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前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东洲区人社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1:2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1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和省内在职公办教师需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在职公办教师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如当时不能提供,必须在体检前提供)。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面试
面试将注重专业和岗位职责特点,内容以本专业教材说课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省内在职公办教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设立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53790509(东洲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54668181(东洲区人社局)
东洲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