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须加强安全检查,不得携带危险品入站
救助站内摆着烟灰缸,求助人员在屋里吸烟,无人劝阻……这种管理松散的情形在基层救助管理机构并不少见。
邹铭强调,救助管理机构要将安全检查环节前置到受助人员入站登记之前,作为机构安全管理的首要关口。要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对所有求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开包检查或要求求助人员出示随身物品,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绝不允许出现在生活区。对拒不配合安检或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的求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大胆管理,严肃警告,或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无理取闹、撒野耍泼、跑站闹站等扰乱救助秩序的情形,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报警,联合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必须及时开展寻亲工作,不得对受助人员不闻不问、一托了之
对于一些存在智力障碍或记忆障碍的流浪乞讨人员,如果进入救助站尚未留存基本资料就被救助管理机构送到托养机构,很可能错失与亲人团聚的机会。为此,2014年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2015年民政部、公安部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查询受助人员身份、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免费采集滞留人员DNA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必须看到仍有不少地方没有履行必要寻亲程序。邹铭说,为了及时查找甄别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返回家庭,我们要在规范流程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入站后7个工作日寻亲无果的要报请公安机关免费采集相关数据。
据介绍,上海、大连等地救助管理机构通过报请公安机关采集滞留人员血样、建立滞留人员影像资料,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成功查询比对出多名家人在寻人员;天津、重庆等地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建立滞留人员影像资料库,为寻亲人员提供便利,而且要求寻亲人员查找后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