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中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小学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县城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乡镇学校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
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次招聘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具体详见附件4:专业目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开考比例
原则上,县城学校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的,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乡镇学校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教师分专场进行,每个专场的招聘时间及岗位计划表提前2天发布给高校公布,岗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专场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当天上午11点,逾时不再受理报名(具体专场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考试
乡镇学校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进行。县城学校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
(一)笔试
1.组织实施
笔试工作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
中小学各学科的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赋分100分。
(二)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招聘流程
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三方协议书)等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
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时间将由各相关高校根据疫情和报名人数的情况确定。
招聘流程: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时间给各高校→各高校就业办组织毕业生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宣讲→资格审查→依次顺序进行考试→宣布签约人选→双方签定协议→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确定签约人选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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