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离校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5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15日(含)之后出生);
6.报考除地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以外岗位的考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需为师范类毕业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抚顺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8.考生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步骤
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5月10日
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和姓名)发送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2022年抚顺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限2021年毕业的考生)学生证扫描件(限2022年毕业的考生);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扫描件);
(5)个人简历(500字以内简述个人经历);
(6)荣誉证书扫描件;
(7)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1日-5月19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涉及招聘信息中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确定面试人数不能达到岗位计划1:2比例,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计划,考生可重新报名其他岗位。5月20日,市教育局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面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组成若干个面试考核组,面试采取试讲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取平均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
考核与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拟签约人选(以接到市教育局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复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对拟签约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拟签约人选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考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考核与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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