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文字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10.疫情防控要求
(1)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 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
(2)“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 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提供 7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 7 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 14 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 7 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6)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在备用考场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7)其余有关事宜按镇沅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通告执行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面试的考生当场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镇沅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镇沅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镇沅县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嘉楠 0879-5816029
2.镇沅县卫生健康局:李志萍 13769925896
(二)查询网站
镇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镇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8.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视为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http://m.sdsgwy.com/
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6日
云南普洱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 附件2: | ||||||||||||
| 2022年镇沅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表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彩色照片 (免冠电子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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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或宗教信仰 | 民族 | 户籍地 |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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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电子邮箱 | |||||||||||
| 应聘医院 | 应聘岗位 | |||||||||||
| 学历层次 | 起止年月 | 就读学校(学院、系)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
| 获得荣誉情况:取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班干部)或奖学金等荣誉 | ||||||||||||
| 本人承诺(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后签署) |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就以上所填情况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 | |||||||||||
| 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 ||||||||||||
|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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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单位报名初审意见 | 经 初步审核, 符合我单位 岗位报名条件。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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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情况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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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说明:学历层次从初中开始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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