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100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于2022年7月28日到报考区县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以区县通知为准),面试成绩由各区县公布。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项目分别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有说课、实作考核,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设置实作考核;综合面试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说课主要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实作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区县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面试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组织,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素质+教育理论)÷2×50%+面试×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末名并列时,依次按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
体检由各区县教委会同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暂定2022年7月底前(具体时间以区县通知为准)。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县教委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教委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在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选岗
选岗学校为农村乡镇中小学。各区县具体学校及岗位名额提前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在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或区县教委、区县人力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考生按照报考的学校类型及岗位,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若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实行高者优先选择。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选岗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届时除网上公布外,还将电话通知本人相关选岗事宜。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九)考察
各区县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再次审核其报考资格,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区县教委会同区县人力社保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十)公示
各区县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委,经汇总后在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和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十一)岗前培训
各区县教委要专项开展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新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
(十二)完善手续及待遇
各区县要根据学校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填写《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4),由区县教育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专项招聘,通过招聘考试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
(十三)缺额调剂
根据缺额和当地实际,由各区县教委、人力社保局根据特岗教师招聘报考情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调剂方案,事前报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依据考生成绩高低及本人意愿,进行一次性公开补缺调剂。调剂人员名单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并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各区县教委咨询电话见附件1;市级报名咨询电话为023-62882296,023-62653201。
(二)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招聘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协商、妥善处理;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汇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本招聘简章由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http://m.sdsgwy.com/
附件2
重庆市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网址:http://www.cque.edu.cn/jjy/),进入“重庆市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提交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报名流程、特岗教师考试考生承诺书、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和有关岗位条件。考生须慎重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宽高比例为2︰3,20kb以下),准确记住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是考生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请考生注意,报名期间每天17:00-18:00为网络维护时间,这期间考生不能报名和修改信息。
二、查询报名结果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12小时内进行核对修改,已通过区县初审的考生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确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初审的,可在初审截止时间前修改个人信息重新提交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可查询初审结果。2022年7月8日17:00后,所有考生报名截止。
三、网上缴费
按照渝价函(2006)160号文件规定标准,每位考生应缴两科笔试考务费共计100元。经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通过网上报考系统的支付平台一次性缴费,并上网查询缴费是否成功。网上缴费须在2022年7月10日17︰00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属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均免缴考务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2年7月8日17︰00前,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大道校区综合楼511室)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免缴费手续且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附件3
重庆市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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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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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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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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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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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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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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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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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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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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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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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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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何种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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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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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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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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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应届毕业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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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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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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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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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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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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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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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手机: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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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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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从高中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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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以上信息属实,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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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或所在单 位意见 |
经办人: 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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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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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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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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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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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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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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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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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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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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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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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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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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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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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学校及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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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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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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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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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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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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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