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既往经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在樊城区到村任职,任满一个聘期以上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以及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樊城区服务,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人员范围:
1.2015届及以前担任樊城区所属乡镇的大学生村官,且截止报名时尚未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未入编的人员。担任大学生村官须任满两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及以上。(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担任职务以选举结果文件或乡镇党委任命文件为准,考核等次以樊城区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准);
2.樊城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且发放“期满合格证”,且截止报名时尚未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未入编的人员。
注:入编是指通过考试考核等途径被录用(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进编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樊机编〔2022〕22号)以及部分用编单位意见,招聘岗位计划11个,相关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樊城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为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樊城区人社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报名人员需持报名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需提供其他材料有:大学生村官另需提供招录时服务合同或协议、服务单位所在村及樊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明、选举结果文件或乡镇党委任命文件、考核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选派报到证、服务合同或协议、期满合格证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地点:樊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樊城区政府五楼上楼左手第二间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3823010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经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列为面试对象,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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